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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教委体[2010]77号
【颁布时间】 2010-12-29
【实施时间】 2010-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09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等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接上页]


  2.认真组织起跑仪式并开展冬季长跑的宣传教育活动,起跑仪式有特色,影响面广,宣传教育活动有创意,参与范围广。

  

  3.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或高校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协调,共同组织本地区冬季长跑活动,学校冬季长跑普及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

  

  4.本地区学校在冬季长跑活动网站上注册比例高,参加网上系列活动积极。

  

  5.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区县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扬,对学生的表扬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表扬办法和条件由各区县、各学校自行制订。

  

  宣传报道

  

  教育部将开辟阳光体育互动网站(www.sunnysports.org.cn和sunnysports.renren.com),建立直接服务学校的冬季长跑活动宣传阵地,并将根据各地学校参与数、学生参与数、长跑成绩、长跑日记和建议等信息,开展冬季长跑评比和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应及时在网站上进行注册并积极参加网站开设的各类交流活动。

  

  本市将通过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官方网址(www.sygf.cn)和各种媒体及时报道长跑活动情况,同时,依托中学生报和少年报开设专栏,组织开展学生长跑日记、学生摄影、学生评论等体育文化交流活动。

  

  七、组织机构

  

  本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由“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共同成立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相应领导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工作小组并由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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