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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许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10]145号
【颁布时间】 2010-12-27
【实施时间】 2010-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0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市教育局等单位纳入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市教育局等单位纳入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的通知

  (许政办[2010]145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启动4年多以来,切实履行了“群众有所呼、政府有所应,群众有所难、政府有所帮”的服务宗旨,有效接处了大量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将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中国联通许昌分公司、中国电信许昌分公司、中国移动许昌分公司、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等7个部门和单位纳入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纳入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有效应对当前日益增多的突发性事件和随时面临的自然灾害侵袭的需要。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可以有效整合现有应急服务资源,实现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整体作战能力。新纳入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的相关部门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出规划,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协调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并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其它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规的行为;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对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及水井凿井资质证的管理,指导全市防洪工作;中国联通许昌分公司、中国电信许昌分公司、中国移动许昌分公司、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主要负责通信线路出现的故障抢修、地下光缆井盖损坏、丢失和通信线杆断裂等问题。

  

  三、建立制度,保证各个环节衔接有序。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职能,明确应急联动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针对各类紧急情况的特点,研究制定完善处置各类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加强与紧急处置密切相关的资料库建设,形成上下衔接、门类齐全、有利实战、统一严密的快速反应体系。

  

  四、加强领导,确保早日纳入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新纳入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纳入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有关事项,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应急服务分队(应急分队通信公司可在原有抢修队的基础上建立,其他单位可指定涉及职能的相关部门建立),配备必需的交通工具、通讯及防护、急救、抢险等器材。设立昼夜值班室,应急服务分队24小时值班,确保随时接受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指令。

  

  市教育局等7个单位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纳入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正常开展工作并接受指挥中心的考核。2010年12月30日前,各相关单位要对本单位参与城市应急联动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动员教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同时,将以下内容报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指挥中心:1.本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电话、职务)和联系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2.本部门应急服务分队的地点、值班电话、人员名单和装备情况,应急服务分队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3.本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应急、服务的具体内容;4.值班制度;5.工作预案。

  

  联系人:马永生(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5137898-23308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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