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鲁农质监字[2010]83号
【颁布时间】 2010-12-24
【实施时间】 2010-12-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1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农办质[2010]35号文件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农办质[2010]35号文件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鲁农质监字〔2010〕83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0〕3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用药管理

  目前正值我省冬暖大棚等保护地蔬菜用药高峰期,为进一步杜绝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行为,确保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市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蔬菜用农药专项抽查,重点抽查地下害虫防治用药以及烟剂产品,检测产品中是否违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成分、判定产品标签是否擅自扩大适用作物和防治范围。对抽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严重不合格、假冒农药登记证号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要继续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制,真正做到每个农药经营店点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要指导农民正确选购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摘蔬菜,减少农药残留,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二、加大监测力度

  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所有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进行培训指导。基地要实行采收前自检,不合格的不得采收;市场要实行入市抽检,不合格的不得入市。在抓好基地、市场自检的同时,各地要加强节日期间蔬菜质量的监管力度,加大抽检频次和密度,确保不出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做好应急处置

  节日期间,各市要安排专人值班,分管领导及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保持联系。省厅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事件处置工作联系人:范荣豪,联系电话:0531-67866092,传真:0531-67866091。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