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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周口市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2010]68号
【颁布时间】 2010-12-22
【实施时间】 2010-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5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个窗口单位表彰的通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个窗口单位表彰的通报

  (周政[201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市工商局等三个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做到了入住行政服务中心到位,职能授权到位,窗口工作人员服务优质高效,树立了我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市工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三个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通报表彰。

  

  希望收表彰的窗口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各单位要向受表彰的窗口单位学习,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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