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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对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鲁农政法字〔2010〕7号)要求,定于近期对各市农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市及所属部分县(市、区)农业行政执法情况。行政区划8个县(市、区)以上(含8个)的市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8个以下的市随机抽查1个县(市、区)。 二、有关要求 1.各市要按照鲁农政法字〔2010〕7号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和需要查阅的文件资料[包括县(市、区)情况]。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与有关市衔接确定。 2.检查组要对所检查地方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做出基本评价,认真填写书面检查表,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完成检查任务。检查结束后,请各检查组将书面检查表报厅政策法规处。 附件:检查分组情况表 山东省农业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检查分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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