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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鹤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鹤政办[2010]80号
【颁布时间】 2010-12-20
【实施时间】 2010-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17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浚县鹤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定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浚县鹤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决定

  (鹤政办〔2010〕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全市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对浚县鹤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表彰,分别授予“明星合作社”(1个)、“先进合作社”(5个)、“示范合作社”(5个)称号,并予以资金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合作社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好地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服务。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经验,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为加快全市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受表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受表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一、明星合作社(1个,奖励10万元)

  

  浚县鹤飞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二、先进合作社(5个,各奖励8万元)

  

  1.鹤壁市淇滨区饮马泉薯业专业合作社

  

  2.鹤壁市聚喜来农机专业合作社

  

  3.淇县利民农业机械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4.淇县裕丰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5.淇县佳源奶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示范合作社(5个,各奖励5万元)

  

  1.浚县天泽花生专业合作社

  

  2.鹤壁市辉煌农机专业合作社

  

  3.鹤壁市鑫盛农机专业合作社

  

  4.山城区晶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5.鹤山区东兴万亩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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