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105号
【颁布时间】 2005-12-11
【实施时间】 2006-01-01
【效力属性】 已修正
【法规编号】 5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105号--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接上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第37号》(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1年第36号》(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三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2年第25号》(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四、五批,不包括第四批中已调整为限制进口的甘蔗糖蜜(17031000)和其他糖蜜(1703900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林业局公告2004年第40号》(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年第116号公告(公布《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六批)和《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三批))(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此处为新加)
  
  7、进口料件属于我国禁止进口商品(包括旧服装,含淫秽内容的废旧书刊,含有害物、放射性物质的工业垃圾等)。
  
  二、加工贸易禁止进、出口货物
  
  (一)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品而进口的种子、种苗、种畜、化肥、饲料、添加剂、抗生素等。
  
  (二)冻的鸡翼尖、鸡爪、鸡肝及其他鸡杂碎
  
  ┌──────┬──────────────────────────┐
  │进口商品编码│商品名称│
  ├──────┼──────────────────────────┤
  │0207142100 │冻的鸡翼│
  ├──────┼──────────────────────────┤
  │0207142200 │冻的鸡爪│
  ├──────┼──────────────────────────┤
  │0207142900 │冻的其他食用鸡杂碎 │
  ├──────┼──────────────────────────┤
  │0207270000 │冻的火鸡块及杂碎│
  └──────┴──────────────────────────┘
  
  (三)进口下列废机电产品和废料
  
  ┌──────┬────────────────┬──────────────┐
  │进口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备注│
  ├──────┼────────────────┼──────────────┤
  │2619000000 │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冶炼钢铁所产生的(粒状熔渣除│
  │││外)│
  ├──────┼────────────────┼──────────────┤
  │7204490010 │废汽车钢铁压件 ││
  ├──────┼────────────────┼──────────────┤
  │7204490020 │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
  ├──────┼────────────────┼──────────────┤
  │7401200000 │沉积铜(泥铜) ││
  ├──────┼────────────────┼──────────────┤
  │7404000010 │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 │包括废电机、电线、电缆、五金│
  │││电器│
  ├──────┼────────────────┼──────────────┤
  │7404000090 │铜废碎料││
  ├──────┼────────────────┼──────────────┤
  │7602000010 │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 │包括废电线、电缆、五金电器 │
  ├──────┼────────────────┼──────────────┤
  │8908000000 │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
  │2620999010 │含五氧化二钒大于10%的矿灰及残渣 ││
  └──────┴────────────────┴──────────────┘
  
  (四)进口下列旧机电产品(包括其零附件、拆散件),(允许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开展我国出口机电产品的售后维修业务,出口加工区业务须按出口加工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
  │进口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
  ├──────┼──────────────────────────┤
  │7011201000 │显像管玻壳及其零件 │
  ├──────┼──────────────────────────┤
  │7011209010 │显示管玻壳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