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请示》(生保发〔2010〕286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0年4月29日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如下修改: 一、公司章程第五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捌亿伍仟伍佰捌拾壹万捌仟玖佰零陆元整(rmb2,855,818,906元)。 二、公司章程第十五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捌亿伍仟伍佰捌拾壹万捌仟玖佰零陆元整(rmb2,855,818,906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已发行股本总额。 三、公司章程第十七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贰拾捌亿伍仟伍佰捌拾壹万捌仟玖佰零陆(2,855,818,906)股。 四、章程附件《股份结构表》的具体修改内容见下表: 股份结构表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