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辐照装置卡源故障专项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卡源故障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开展辐照装置卡源故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9〕1277号),我部制定了《辐照装置卡源故障专项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和《辐照装置卡源故障专项整治方案的格式与内容(试行)》等两个文件,现予发布试行。 附件:1.辐照装置卡源故障专项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2.辐照装置卡源故障专项整治方案的格式与内容(试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辐照装置卡源故障专项整治技术要求(试行) 1.防止卡源,减少运行故障 1.1 源架必须设有护罩或防撞杆,并与辐照室构筑物牢固连接。 1.2护罩或防撞杆应当根据货物传输装置的类型与货物质量等因素进行强度和结构方面设计,具有足够的强度以有效防止诸如吊具脱钩、货箱倾斜、货物冒出和货物倒塌等意外情况致使防护栏或护源罩变形或倾斜而卡阻源架。 1.3对于悬挂链输送方式的辐照装置,为防止辐照箱倾斜撞击或挤压源架,过源段必须设有导向定位机构。 1.4对于动态辐照装置,必须在过源段入口设置防碰撞报警装置,该装置必须与货物输送系统和源架的升降系统联锁。 1.5辐照箱门锁的结构应具有可靠的防止开启功能,并设置开门检测装置。 1.6源升降的滑轮系统应设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设施。 2.电视监控系统 2.1电视监控系统应当根据辐照装置的内部结构特点、设计装源量下的辐射水平,以及潜在卡源故障的处理操作要求进行设计,确保辐射状态下能清楚监视辐照室内和源架情况,并具有图象储存功能。 2.2电视监控系统必须自带照明功能。 2.3电视监控系统的线缆的布设应当能防止摄像系统移动时发生缠绕。 3.喷淋系统 3.1喷淋系统的设计应由有资质的土建工程设计单位水工种的核算或认可。 3.2喷淋系统应采用不锈钢管材,采取双阀门人工控制方式,必须预留管道与消防车上管道对接。 3.3应当根据辐照物品种类和货物的排列等因素给出火灾危险等级、喷淋喷头的布局(位置、数量、覆盖范围)、喷淋系统管径、水流量与压力等参数及其设置依据。 3.4对于不宜采用水喷淋灭火(降温)的辐照装置,应根据消防要求对采取其他灭火(降温)剂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附件二: 辐照装置卡源故障专项整治方案的格式与内容(试行) 一、基本情况
二、具体设计方案 1.防止卡源,减少运行技术故障 1.1详细叙述护源罩(或防撞杆)的材料、结构、安装情况(位置、高度、与构筑物的固定措施等),并给出相关图件、标出相关尺寸(附图4)。 1.2详细描述现有的辐照箱情况,给出辐照箱门结构、防开门措施及相关图件(附图5)。 1.3对悬挂链输送方式的辐照装置,说明过源段导向定位机构情况。 1.4对于动态辐照装置,说明过源段防撞报警装置及联锁情况。 1.5描述源升降的滑轮系统防止钢丝绳脱槽的措施。 2.辐照室内电视监控系统 2.1详细描述监控系统的轨道、驱动、照明及电缆等结构。 2.2描述轨道系统的安装位置、摄像系统的可拍摄范围、拍摄角度的调整方式。 2.3说明成像系统辐射干扰处理方式、结果、镜头更换维护要求及防止线缆缠绕措施。 2.4提供相应图件 (附图6)。 3.喷淋系统 3.1描述喷淋系统管道结构、材质及穿行方式。 3.2给出控制阀门数量、位置及结构,说明阀门接口情况及尺寸。 3.3给出喷淋头数量、位置;喷淋水流量、压力;喷淋覆盖范围和连接水源。 3.4给出主管道、喷淋头、阀门的相关图示(附图7)。 3.5说明是否有土建工程设计单位水工种核算或认可。 3.6对不宜采用水进行灭火(降温)的,给出相应灭火(降温)方式。 三、对设计方案的论证 对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详细论证和分析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