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卫医政综便函[2010]164号
【颁布时间】 2010-06-24
【实施时间】 2010-06-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0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卫生部医政司、中国残联康复部关于按进度做好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医政司、中国残联康复部关于按进度做好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

  (卫医政综便函〔2010〕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残联康复部:

  

  根据《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2010年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将继续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为全国35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2010年5月,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了《关于实施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2010〕41号),对2010年项目工作作出部署。2010年5月,陈竺部长与各省卫生厅厅长签订《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各省承诺保质保量于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包括“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在内的各项医改任务。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工作

  

  为确保顺利完成项目任务,履行各省作出的工作承诺,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决定按进度进行项目管理,并制定了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要求。2010年4-6月筛查患者数和完成手术数不低于任务总数的15%,7-8月累计筛查数不低于任务总数的45%,累计手术数不低于总数的40%;9-10月累计筛查数不低于任务总数的75%,累计手术数不低于总数的70%;11-12月累计筛查数不低于95%,累计手术数不低于90%;2011年1-2月必须完成全部手术任务,并于3月31日前将2010年项目实施总结上报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确保项目实际执行进度不低于以上要求。

  

  二、按规定报送信息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除按照《关于实施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要求,每两月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外,还要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时、准确通过“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上报系统”上报手术信息,以减轻卫生行政部门信息统计的压力。各省级残联也要每两月同步报送患者筛查进度表(见附件)至中国残联康复部。卫生部医政司和中国残联康复部将定期总结项目阶段性工作,就筛查数量、手术数量和信息报送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制定并落实患者筛查工作方案

  

  患者筛查是实施白内障手术的首要环节,也是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工作的关键步骤。各省级残联要制定本省2010年患者筛查工作方案,增强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各项措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中国残联康复部和卫生部医政司将就筛查方案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请各省残联于2010年7月10日前将本省《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患者筛查工作方案》及联络员名单报至中国残联康复部。

  

  联 系 人:医政司综合处 张 睿

  

  联系电话:010-68792785

  

  传真:010-68792513

  

  联 系 人:中国残联康复部一处 李 琴

  

  联系电话:010-66580223

  

  传真:010-66580083

  

  附件:1.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患者筛查进度表

  2.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要求表

  

  
卫生部医政司

  

  中国残联康复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

  


  附件1

  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患者筛查进度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盖章)

  

  项目执行时间段:201  月至201  

  

类 别

两月筛查人数

累计筛查人数

任务量

项目执行进度

②/③

人 数

 

 

 

 



  填表人: 填表时间:联系电话:

  

  注:1.本表每两个月上报一次。

  2.请于2010年8月5日、10月5日、12月5日和2011年2月5日、3月31日前报送本表。

  

  附件2

  2010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执行进度要求表

  

  

工作内容

2010年4-6月

7-8月

9-10月

11-12月

2011年1-2月

累计手术进度

15%

40%

70%

90%

100%

累计筛查进度

15%

45%

75%

95%

100%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