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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商贸发[2010]187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73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

  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涉及多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结合本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和具体措施,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要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实现合理布局,争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法律法规标准。

  各地要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加强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化工作,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努力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的规范化水平。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要制定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积极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加工利用重点项目给予投资配套资金和贷款贴息支持,并在土地使用、融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给予扶持。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的发展,发挥其在服务企业、行业自律、加强企业与政府沟通等方面的作用,并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标准制定、统计分析与预测预警,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再生资源回收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再生资源回收变成全体公民的自觉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良好氛围。

  

  
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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