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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颁布时间】 2010-06-20
【实施时间】 2010-06-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1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

  

  近期,强降雨过程已造成我国福建、江西、湖南等南方9省区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累计受灾人口达千余万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45亿元。据中央气象台预报,未来三天,我国江南中南部、华南北部和西部、西南地区中南部等地仍将有大到暴雨,局地有特大暴雨。在新一轮强降雨侵袭下,防汛抗洪抢险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之大局。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作为国家海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在交通运输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个加强、三个适应”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救捞系统的专业优势,主动作为迎接防汛抗洪抢险的新考验。现将救捞系统协助地方政府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参与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救援任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各单位要在确保履行海上应急救助抢险职责的前提下,切实抓好汛期的值班待命工作,紧密跟踪掌握汛情,保证通信畅通,并要坚决按照交通运输部及部局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科学、有序地执行防汛抗洪抢险任务。

  

  三、各救助局、打捞局所属的应急抢险队及救助飞行队要恪尽职守、严阵以待。特别是各救助飞行队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航空器要做好随时出动执行应急抢险任务的准备。同时,要加大安全监管和安全检查力度,组织人员认真对各种应急抢险装备进行隐患排查、落实整改,确保其处于良好的适用状态。

  

  四、在执行防汛抗洪抢险任务前,要做好安全评估,落实好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应急救援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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