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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4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精神,现就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 ⒈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西藏是气象灾害的易发区、多发区和重灾区,同时作为我国天气系统上游地区,对我国中东部地区天气气候也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西藏是维系我国和东亚气候系统稳定的重要屏障,也是全球气候变化敏感区和脆弱区,生态地位极其重要。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既是一项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实现全国气象事业协调发展的紧迫战略工程。各单位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快提高西藏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努力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⒉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发展理念,举全国之力,集各方智慧,不断提高西藏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为全面推进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全球气候环境做好各项气象服务保障。 ⒊推动西藏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综合观测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气象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继续改善。到2020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综合观测、天气预报业务以及高原灾害性天气机理研究等接近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全面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西藏气象事业整体实力接近或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二、加快建设西藏现代气象业务体系 ⒋完善农牧业气象服务体系和灾害防御体系,提高公共气象服务效益。重点开展“一江两河”、尼洋河粮食生产区、藏西北牧区特色气象保障服务,促进粮食生产、畜牧业生产能力提高。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加快西藏地方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编制,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隐患排查和区划评估业务。加强西藏气象信息员队伍、乡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新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示范区建设,加快建立多种发布手段相结合的农牧区“双语”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灾害性天气移动直播系统,实现主要农牧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覆盖。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特别是农牧民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太阳能、风能详查和开发利用气象保障,推进水资源、森林、草原以及交通、旅游、藏医药生产等专业气象服务。加强自治区、地(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系统、作业装备和作业基地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深入开展气候变化事实分析和影响评估业务,探索和掌握气候规律,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 ⒌加强预报预测系统建设,增强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着力提高雷达、卫星、自动站等气象探测资料业务应用水平。改进短时临近预报、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分县分乡镇精细化预报、短期气候预测等业务系统,实现西藏单站和全区常规气象要素的24小时动态精细化预报,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建设天气气候系统综合监测平台和核心气象业务实时备份系统。 ⒍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 提高气象灾害监测水平。进一步完善观测站网布局,加强气象观测空白区、气象灾害高影响区、气候敏感区、重点生态保护区、重要交通线、主要电网和旅游景区气象观测系统建设,率先实现地面观测自动化。加强卫星遥感监测能力、应急移动观测能力建设,增强多样化气象观测资料连续获取能力,提高对各类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能力。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地(市)、县三级气象技术装备保障体系建设,提高运行监控、维护维修、物资供应、备品备件和计量检定能力。加强地(市)至各县的气象信息传输网络系统、可视会商系统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完善全网监控、管理以及安全防护体系,提高气象设备远程监控和维护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