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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张海东、胡军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张海东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宏源报〔2010〕75号)、《关于胡军注册为保荐代表人的申请报告》(宏源报〔2010〕7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张海东(身份证号:321023197602052433)、胡军(身份证号:210204196301055797)保荐代表人资格。 二、本批复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