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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司法部
【颁布时间】 2010-06-13
【实施时间】 2010-06-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司法部关于在部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激发广大党员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勇于进取的自觉性,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部署和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在司法部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这次党日活动的主题是:“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做立足本职、好学上进、提高本领、开拓创新、勤政廉洁、高效履职的楷模,全面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二、活动方式

  

  各基层党组织在“七·一”前后,要围绕“爱岗位、强素质、树新风、作表率”这一活动载体,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可采取外出参观接受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过专题组织生活、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座谈会、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部直属机关党委在“七?一”前,将组织传统教育活动和新党员宣誓活动并组织召开纪念建党89周年暨表彰先进大会,对2008-2009年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三、有关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主题党日活动作为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好。要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要有图片或视频记录,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记载。

  

  各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情况,于7月15日前报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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