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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铁道部
【发文字号】 铁建设[2010]87号
【颁布时间】 2010-06-09
【实施时间】 2010-06-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4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铁道部关于实施施工图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铁道部关于实施施工图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铁建设〔2010〕87号)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提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水平,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保证大规模铁路建设顺利实施,自2010年7月1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铁路建设项目一律在施工图基础上进行施工招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投标

  

  1.施工图招标条件

  

  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施工图招标是指在审核后施工图以及核备(或批准)后施工图预算基础上进行的施工招标(简称施工图招标);任何单位不得用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招标,也不得在未经核备(或未批准)施工图预算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招标。

  

  2.施工图招标方式

  

  线路、枢纽工程按站前、站后分别招标,客站工程单独招标,控制工程、特殊工程经部批准可单独招标。

  

  招标时建设单位应向投标人提供招标范围内审核合格的全部施工图图纸,并以核备(或批准)施工图预算作为计算评标基价的依据。

  

  3.其他相关工作

  

  工程监理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招标,中标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

  

  “三电”管线迁改等工程(含征地拆迁协助工作)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招标,中标迁改单位应尽快完成“三电”管线迁改并协助建设单位以及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相关工作。

  

  施工图审核在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后即可招标,中标施工图审核单位应在建设单位或相关单位组织下尽可能与施工图设计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核工作。

  

  二、关于勘察设计及审核

  

  实施施工图招标后,预可研、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各阶段工作必须达到铁道部相关规定和规范规定深度(含大临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与勘察设计单位协商确定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完成时间。站前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一般应在2-6个月内完成,站后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一般应在2-9个月内完成。勘察设计单位应将完成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及时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或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审核。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需要修改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在20天内完成修改工作。

  

  2.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下达10天内,依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向建设单位提供用地红线图,提供“三电”管线迁改的位置、数量、标准、费用。

  

  3.实施施工图招标后,将目前施工图阶段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改为编制施工图预算。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原则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和工点分解、并编制施工图预算。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细化,严格控制在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之内。施工图预算需跨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单元和跨专业调整费用的,须经鉴定中心批准。施工图审核中优化设计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管中心确定的技术方案组织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若施工图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或调整初步设计批复的技术标准、规模、重大方案、总工期的,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图重新进行复核,认真分析投资增加原因,须按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批复单位批准后,方可组织招标。

  

  4.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审核并可与施工图设计平行作业,审核时间不超过15天。建设单位对负责审核的施工图应编制施工图审核报告,报工管中心(站房报鉴定中心)审查。

  

  三、关于开工准备

  

  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单位应按铁道部规定全面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后,立即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进一步落实立交桥设置、“三电”管线迁改的位置、数量、标准、费用和迁改方式,依据意向协议签订并落实实施协议。

  

  2.建设单位收到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图并落实迁改协议后,要及时组织中标迁改单位做好“三电”管线迁改等工作并组织中标迁改单位做好或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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