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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体群字[201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6-08
【实施时间】 2010-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4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0年命名资助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0年命名资助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的通知

  (体群字[2010]108号)


  

  山西、辽宁、吉林、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体育局:

  

  根据《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命名资助办法(试行)》(体群字[2008]9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决定在2010年命名、资助建设30个“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省(区、市)体育局要严格按照《办法》中有关资金使用、评估复审等规定,加强对“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监督;要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联系,确保专款专用,使资金尽快产生社会效益。

  

  二、“基地”的相关体育场地设施必须达到《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及其他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方可对外开放,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地”安全运行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改进。

  

  三、要加强对“基地”建设的跟踪调研,结合《办法》有关条文,制定符合本省(区、市)实际的“基地”建设管理工作规划、规范,推动“基地”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四、有关“基地”要树立品牌意识,抓紧完善场地设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对社会影响巨大、社会效益良好、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真正具有示范意义的“基地”,总局将在综合评估后继续给予资助。

  

  附件:2010年命名资助户外活动基地名单

  

  
办公厅

  

  二o一0年六月八日

  


  附件:

  2010年命名资助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名单

  一、户外营地类

  
序号省份名称
1山西省晋城王莽岭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2吉林省吉林市松花湖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3江苏省江宁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4江西省景德镇得雨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5河南省平顶山市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6湖北省红安县天台山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7湖北省恩施市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8湖北省京山县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9湖南省中方县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10湖南省岳阳市连云山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11四川省绵阳市仙海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12四川省攀枝花市金沙滩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13贵州省开阳县南江全民健身户外活动营地


  

  二、体育公园类

  
序号省份名称
1辽宁省桓仁县体育公园
2辽宁省朝阳市大凌河体育公园
3福建省南安市体育公园
4福建省福清市龙田镇三村体育公园
5山东省淄博市体育公园
6山东省曲阜市体育公园
7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公园
8广东省茂名市小东江体育公园
9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池体育公园
10陕西省汉中市江滨体育公园
11甘肃省高台县月牙湖体育公园


  

  三、健身广场类

  
序号省份名称
1山西省长治市惠丰全民健身广场
2吉林省长春市全民健身广场
3吉林省梅河口市全民健身广场
4重庆市铜梁县全民健身广场
5四川省宣汉县全民健身广场
6宁夏宁夏全民健身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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