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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气象局
【发文字号】 中气议字[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6-07
【实施时间】 2010-06-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84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气象局对《关于进一步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的建议》的答复


  

  
  

中国气象局对《关于进一步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的建议》的答复

  (中气议字〔2010〕6号)


  一、气候变化严重影响我国粮食安全

  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国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频率明显加大,农业气象灾害、水资源短缺、农业病虫害的发生程度均呈加剧趋势,我国农业生产面临更大的自然风险,直接影响到我国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减轻气候变暖对我国粮食安全的影响,增强农业抗御气候风险的能力,应当把适应气候变化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优先战略,把促进农业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作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首要任务。

  二、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是气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

  自“九五”开始,中国气象局会同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了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评估防御等技术研究,取得了部分成果,已在业务服务中广泛应用,提升了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初步建立了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评估服务系统,加强了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评估服务工作;加强了气候变化对我国农业影响和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的对策研究;开展了气候变化背景下全国800个粮食主产重点县光、温、水资源与气候生产潜力分析,提出了包括区域粮食作物布局与品种选择、减轻气象灾害以保障粮食增产的气象应对措施。

  三、中国气象局进一步加强农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主要措施

  1.科学规划适应全球气候变暖的农业生产格局。重点加强主要粮食作物和粮食主产区农业气象灾害应对防范体系建设;开展精细化的农业气候区划,为科学规划农业生产布局,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决策支撑。

  2.重视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测和防御。大力加强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和防御技术研究,加强长期天气预报和极端气候事件预测及极端气候事件对粮食生产影响的评估研究;建立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调控服务体系、气象防灾减灾预警系统、异常天气气候条件下粮食产量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估决策服务业务,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农业气象灾害造成的粮食损失提供科技支撑;建立农业气象灾害早期预警与防范应对的联动机制,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和区划,防范农业生产的长期气候风险。

  3.加强农业病虫害发生的气象条件预测。加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流行与气象条件、气候背景的关系研究,加强气候变暖对病虫害发生、流行趋势的影响研究,建立病虫害预测预报的气象指标体系,重点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大发生年份的气象预测预报服务。

  4.进一步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保障能力。积极开展抗旱、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农业抗御旱灾、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有效的服务。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议制度的作用,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由应急作业向主动防御作业转变,提高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

  面对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粮食安全等对农业气象工作提出的新需求,气象部门将继续坚持气象为农服务不动摇,继续坚持把气象为农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建设适应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现代农业气象业务,加快建立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不断增强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努力开拓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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