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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批准北京长风拍卖有限公司等16家拍卖企业增加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 根据《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对申领和颁发文物拍卖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物博发〔2003〕95号)和《关于开展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物博函〔2009〕1560号)要求,为促进文物拍卖企业规范有序发展,我局对北京等6省市上报的24家申报增加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拍卖企业进行了审核。 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决定批准北京长风拍卖有限公司等16家拍卖企业(名单见附件)增加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并换发文物拍卖许可证。其他8家企业因不符合规定要求,暂不批准增加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 专此。 附件:批准增加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拍卖企业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批准增加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的拍卖企业名单 1.北京长风拍卖有限公司 2.北京雍和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3.北京东方艺都拍卖有限公司 4.北京中博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5.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6.北京永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7.中都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8.北京市古天一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9.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10.北京中鼎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11.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 12.重庆恒升拍卖有限公司 13.江苏文海拍卖有限公司 14.江苏省实成拍卖有限公司 15.江苏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 16.安华白云拍卖行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