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请各地务必于2010年6月20日前,针对附表中各自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整改措施书面报送我部城市建设司。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改不力的地区进行专项督察。 附表:一、2010年一季度各省(区、市)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排名表(略) 二、2010年一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情况考核评分表(略) 三、2010年一季度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情况考核评分表(略) 四、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表(略) 五、36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表(略) 六、未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名单(略) 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于60%的项目表(略) 八、未上报运营情况项目清单(略) 九、未上报建设进度的在建项目清单(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