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河北省邢台市儿童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第1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童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福建、江苏、浙江、广东等6个主要童车产区。其中,抽查了河北省邢台市45家企业生产的45种儿童自行车产品,现将本次抽查情况专项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儿童自行车是实行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据统计,目前全国获证儿童自行车产品生产企业为82家,其中,河北省邢台市获证生产企业有54家,是国内最集中产区,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平乡县和广宗县。 本次抽查依据gb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和《童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儿童自行车产品的4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抽查河北省邢台市45家儿童自行车生产企业中,有22家企业生产的22种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51%,反映出存在比较严重的共性质量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分析 本次抽查中22家企业的22种不合格产品,突出的质量问题包括:有8种产品的车把部件强度试验不合格,主要是把横管与把立管扭矩不能达到标准要求,有7种产品存在平衡轮跨度尺寸偏小,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175mm,影响儿童自行车的稳定性,骑行转弯容易翻倒;有9种产品存在平衡轮负荷试验时支架严重变形,在使用中可能造成平衡轮支撑力度不足,有14种产品闸把尺寸偏大,在使用中可能导致刹车不及时或制动力不足;有5种产品未按标准要求安装全链罩,可能导致年龄偏小儿童衣物卷入等意外伤害发生。在这22种不合格产品中,有较多的产品同时存在上述多项关键质量项目不合格。其中,最严重的是河北省广宗县广峰精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2时儿童自行车,共存在闸把尺寸、车把部件强度、平衡轮跨度尺寸及负荷强度、链罩尺寸、说明书内容等7项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还调查了解到,邢台地区的儿童自行车生产,总体上是以私营、集体性质的小规模企业为主,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中仅有1家为中型企业,其余21家均为小型企业(童车抽查中,小型企业统计口径为年销售额小于2000万元)。该地区大部分企业的年产值及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有的甚至仅有几万元。多数生产企业对产品安全标准gb14746-2006不了解,缺乏懂标准的技术人员。缺少零部件进货检验手段和严格把关,易造成不合格零部件流入生产线。总之,本次抽查的结果,一方面明显的反映出,该地区一些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低,不熟悉产品安全标准,缺乏质量控制管理等较严重的共性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该地区儿童自行车产业仍处于数量多、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的初期阶段,远未进入良性有序的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你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做好抽查后处理工作。同时,应将抽查结果通报当地政府,抓住问题共同研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根本上扭转区域产品质量状况,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提升。 附件:河北省邢台市45家企业生产儿童自行车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表 附件: 河北省邢台市45家企业生产儿童自行车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