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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颁布时间】 2010-05-17
【实施时间】 2010-05-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12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水上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打捞局、救助局:

  

  2010年5月14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水上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徐祖远副部长针对当前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形势,做出了重要指示和部署。现将徐副部长的讲话精神转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此次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徐副部长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系统安全形势稳定。

  

  二、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部局将于5月下旬和6月上旬分两个阶段开展安全专项督查。各单位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抓好跟踪整改,确保安全。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

  

  三、加强雾季安全监管,严防碰撞事故发生。各单位要按照部局下发的关于加强雾季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不断反思,切实加强雾航安全管理。同时,要尊重船员、爱护船员、依靠船员、通过教育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碰撞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提前做好防台防汛部署。各单位要按照防台防汛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备”的防台方针,按照“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的要求,严阵以待、严加防范。关于防汛工作,各单位要总结以往系统内外的经验和教训,及早部署,对防汛急需的资金和器材要给予优先安排。

  

  五、认真开展安全各项活动。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年”回头看系列活动,积极推进活动工作计划的实施,并安排部署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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