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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医政发[2010]44号
【颁布时间】 2010-05-12
【实施时间】 2010-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6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卫生部关于印发《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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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县级血库人员应知应会一百问答》,以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重点要求:

  

  1. 医疗机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严禁非法采集血液。

  

  2. 二级以上医院应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积极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培训和检查工作。

  

  3. 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指南,科学合理使用血液。

  

  4. 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应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周、月临床用血计划,并对医务人员用血情况开展评估。

  

  5. 医疗机构应为输血科(血库)配备合理的技术人员、设备设施,输血科(血库)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血液储备计划,做好临床用血的储存、检测和发放。

  

  6. 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输血不良反应及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并认真落实。

  

  (十二)建立定期排查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针对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薄弱环节的整改工作。重点要求:

  

  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标准等,明确人员配置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2.加强对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关键设备和装置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并保障安全运行,防止漏电、漏气、漏水;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3.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障碍物,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

  

  4.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和维护,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加强对放射科、医用氧舱、同位素室、氧气供应室、危险品仓库、配电室、压力容器及电梯等重要部门的安全管理。

  

  (十三)继续开展全国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活动,活动方案由我部医政司另行下发。

  

  (十四)继续开展全国三级综合医院病历质量评比活动,活动方案由我部医政司另行下发。

  

  (十五)开展全国三级综合医院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比活动,活动方案由我部医政司另行下发。

  

  (十六)开展全国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督导检查,活动方案由我部监督局另行下发。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0年5月)。

  

  完成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结合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对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进行部署。

  

  2. 各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机构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2010年6月-2011年3月)。

  

  1. 贯彻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继续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 检查督导。自2010年6月中旬至2011年3月中旬,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卫生部统一组织下,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导,及时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广“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

  

  检查方法: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的统一要求和统一检查标准,组织对本辖区30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其中应包括三级综合医院5家,三级专科医院5家,二级医院15家,民营医院5家。卫生部派出督导员对部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检查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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