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建标[2010]78号
【颁布时间】 2010-05-05
【实施时间】 2010-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7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火电厂、核电厂、变电站和换流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火电厂、核电厂、变电站和换流站)》的通知

  (建标[2010]78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电监会各派出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207号)的要求,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修订的《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火电厂、核电厂、变电站和换流站)》,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原1997年版《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火力发电厂、变电所部分)》同时废止。

  

  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