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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中青办联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5-26
【实施时间】 2010-05-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8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接上页]
贾伟一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处长

  孙伟良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企业处副处长

  

  附件2:

  
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实施方案

  


  一、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为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大赛设置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机修钳工、机械设备安装工3个职业(工种)。大赛决赛依据《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机修钳工》和《机械设备安装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进行命题,由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中笔试包括时事政治、业务知识等,时事政治题占总成绩的10%。

  

  (一)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由各省级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省级大赛组委会应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职业(工种)至少设7名评委。

  

  比赛采取企业推荐、青年技术工人个人报名参赛的方式进行,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获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共9名)参加全国决赛。

  

  2.决赛: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省级单位参赛选手由各省级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参赛。各省级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带队,每个职业(工种)各派1名技术指导。全国大赛组委会将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职业(工种)设9名评委。

  

  (二)大赛决赛分单项赛和团体赛进行

  

  1.单项赛。获省级初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共9名)的选手参加,以个人成绩决出优胜者。

  

  2.团体赛。以省级组委会为单位,各参赛选手成绩的总和为团体总分,以团体总分决出优胜者。

  

  二、奖励办法

  

  1.在大赛决赛单项赛中获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将分获金、银、铜牌。获各职业(工种)前5名的选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和奖牌,并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由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并在“全国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中享有优先权。

  

  获各职业(工种)第6至20名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2.大赛组委会向获得团体决赛第一名的省级组委会颁发“振兴杯”,向获得第2至10名的省级组委会颁发“优胜杯”。

  

  附件3:

  第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决赛报名表

  

  单位(省级团委):  申报时间:

  联 系 人: 电话:

  

职业

(工种)

姓 名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技术等级

身份证

号码

移动电话

计算机

网络管

理员

 

 

 

 

 

 

 

 

 

 

 

 

 

 

 

 

 

 

 

 

 

机修

钳工

 

 

 

 

 

 

 

 

 

 

 

 

 

 

 

 

 

 

 

 

 

机械设

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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