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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全爱卫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5-25
【实施时间】 2010-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8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建设一个整洁、良好、健康的城乡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善。但是,当前城乡环境卫生总体状况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广大农村和部分城市地区“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农村超过三分之一的垃圾随意堆放,约一半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城市还存在不少卫生死角;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仍十分薄弱,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饮水卫生不完全达标,约60%农户没有使用上无害化卫生厕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和外来工聚居地环境卫生条件很差;管理机制不健全,一半以上的村庄没有专职保洁员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群众环境卫生意识薄弱,卫生习惯较差。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下简称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是,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通过开展3年的整洁行动,到2012年底,力争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城市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10%,完成2万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1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10%。

  

  三、行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在城市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在农村、农场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粪堆、坑塘,搞好室内外卫生。

  

  (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逐步实现垃圾、污水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三)加强乡镇和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乡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建设村镇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开展村庄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垃圾、人畜粪便等统筹清理、收集和处理。

  

  (四)做好重点场所、行业、铁路、公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农村乡镇农贸市场整洁有序。加强学校、车站和港口、城中村、施工工地、流动人口及农民工聚集地、乡镇与集市、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散养密集区、卫生院、中小型水厂以及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餐饮业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和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

  

  (五)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按照国家农村改厕项目要求,落实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沼气池建设等项目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共场所、集贸市场、卫生院及中小学、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六)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老鼠、蟑螂危害控制达标工作,降低城乡病媒生物密度,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七)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城市供水和排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高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向乡村延伸覆盖,建立村庄清扫保洁机制,逐步开展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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