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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办发[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39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集中力量推进外出务工青年群体团建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工作要求

  

  1.及时汇报,争取支持。开展外出务工青年群体团建工作政治性很强,各级团组织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团中央关于这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加以推进。要牢牢把握党建带团建的根本原则,争取党组织将该项工作纳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总体规划,特别是已经建立流动党组织的地方,团的组织要积极跟进。有条件的地方,还要积极争取党组织在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集中流出省份与流入省份已建立的外出务工青年团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要切实发挥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省级团委还应针对省内流动的务工青年群体建立相应的团建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地市级团委之间、县级团委之间实现对接。要确保工作力量,各省级团委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外出务工青年群体团建工作,同时,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3.讲求方法,有序推进。这项工作要求高、难度大,一定要以科学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要在务工青年大规模集聚的地区和行业率先开展团建工作,使其发挥好示范作用。要在派出团的机关干部开展大量艰苦细致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发现、培养各类青年骨干,发挥他们在团建工作中的带动作用。要考虑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统筹规划,稳扎稳打,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

  

  4.多措并举,重在覆盖。各级团组织在推进外出务工青年群体团建工作时,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中统筹考虑。特别是要将外出务工青年群体团建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社区团建、园区团建、行业团建等工作有机结合,适合建立驻外团工委的,就建驻外团工委,适合建立其他形式团组织的,就建立其他形式的团组织。总之,要充分发挥基层团建的整体效应,实现对外出务工青年群体的有效覆盖。

  

  5.加强指导,把握方向。要牢牢把握共青团的根本属性,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组织原则加强驻外团组织建设。确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以先成立兴趣类青年组织,待条件成熟后再组建团的组织。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将服务与思想引导作为工作的重点,不能将外出务工青年团组织简单地等同于同乡会,也不能将其发展为维权型组织。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但不能把外出务工青年团组织作为回报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工具。

  

  附件:重点省份外出务工青年群体团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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