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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总结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根据共青团、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的安排,试点工作已进入总结阶段。为扎实做好试点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省级团委要对总结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分领域分类别提炼出有价值的典型经验和理论成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对试点工作作出全面总结和评估。对照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对各类别试点工作分别作出系统总结,认真评估各类试点的总体情况。区分综合工作开展较好、单项工作开展较好、各项工作开展一般和中途退出试点工作四种情况,对试点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总结。对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试点,还要进行个案研究分析,对中途退出试点工作的单位要作出说明。 2.认真分析试点工作成败的原因。对影响各类试点和个别试点成败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在主观上找准试点单位的确定、工作内容设计和工作方式方法等因素对试点工作的影响;在客观上找准制度因素、经济社会发展因素以及偶发因素对试点工作的影响。 3.深入进行理论研究。对照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从理论上分析研究团组织在试点单位所属领域中的存在价值,对试点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制度、措施、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可行以及是否有推广价值作出理论上的分析和判断。对个别案例的总结要注重挖掘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并提炼出具有推广价值的普遍性规律。 二、工作安排 1.各试点单位撰写总结报告。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相关部门安排所负责的每个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提纲》(附件1)要求,认真撰写总结报告,并对各单位试点工作成效作出评估。 2.省级团委撰写试点工作综合总结报告。根据试点工作类别,按照《类别试点工作综合总结提纲》(附件2)要求,认真研究分析,形成分类别总结报告,与各单位试点工作总结于6月30日前一并上报团中央相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有关部门负责试点总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省级团委要明确各部门和各试点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指派专人做好试点总结工作。 2.端正工作态度。试点总结工作要本着严谨扎实、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应付、不夸大,对试点工作作出全面、客观的总结。 3.加强工作指导。各省级团委和团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总结工作的指导,并对试点单位的总结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试点总结工作顺利完成。 团中央有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部:张达 孙波 联系电话:010-8521270485212768 传真:010-85212172 电子信箱:tzyzzc@126.com 城市青年工作部: 企业处:董文斌 联系电话(传真):010-85212081 电子信箱:qgbqyc@vip.163.com 机关事业处:王磊 联系电话:010-85212814 传真:010-85212816 电子信箱:jiguanshiyechu@sina.com 社区处:邸元 联系电话(传真):010-85212817 电子邮箱:tzysqc@vip.163.com 农村青年工作部:王学坤 刘冠宇 联系电话:010-85212806 85212024 传真:010-85212810 电子信箱:qnzx2024@163.com 学校部:李骥 岳伟 联系电话:010-85212256 85212180 传真:010-85212336 电子信箱:daxuechu@sina.com 少年部:郑凯潘昊 联系电话:010-85212461 85212654 传真:010-85212090 电子信箱:xwc1104@sina.com 附件:1.《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提纲》 2.《类别试点工作综合总结提纲》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0年5月30日 附件1: 试点单位工作总结提纲 一、基本情况部分 1.注明试点工作类别。 2.对照试点工作要达到的目标,对试点工作成效作出判断分类。分为综合工作开展较好、单项工作开展较好、各项工作开展一般和中途退出试点工作的单位四个类别。 3.简要介绍试点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试点单位的性质,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团员青年数量、结构以及沟通、交流、联络、聚集的方式等总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