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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各市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等校园主题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各有关高校要结合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活动,开展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发明创新竞赛,为节能宣传建言献策,组织学生参加节能周启动仪式及相关系列活动。 (四)各市科技部门结合科技活动,积极开展节能、低碳技术宣传,运用多种方式推广先进的节能、低碳新技术。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等各类技术交流会、研讨会、成果展示会等,把先进的节能技术推向市场。 (五)各市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及先进典型案例,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六)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借上海世博会之机,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建筑和节能小区,积极宣传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的重要意义和成果,积极宣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建筑节能相关政策,加强建筑节能技术培训,普及建筑节能基本知识。 (七)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交通节能成效,推行节能驾驶和操作,鼓励交通运输企业采取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低碳交通消费模式。 (八)各市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宣传和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技术与产品。 (九)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展企业节能行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降低生产环节能耗、提高能效,调动相关行业协会积极配合开展节能宣传活动。 (十)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组织主要电视、广播媒体等播出倡导低碳生活的公益广告,并以新闻、专题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节能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十一)各市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青少年低碳行动,引导全省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结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开展,深化“青年文明号节约示范行动”。 (十二)各市和省级各产业工会要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的作用。 (十三)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开展创建节水型单位、使用环保再生纸等专项活动。 (十四)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在行业内掀起节能减排的热潮,总结推广会员企业节能减排的先进经验。 今年节能宣传周适逢端午小长假,请各地、各部门统筹安排时间,充分利用工作日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请将本地区、本单位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认真总结,表扬奖励先进,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抄送省节能协会。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联系人:张娜、宋总涛,电话:020-8313482、83133359, 传真:020-83133335;省节能协会联系人:麦智烨,电话:020-38811431,传真:020-38847360,email:zggdjn@vip.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