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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泸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函[2010]117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40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通知

[接上页]


  联系人:泸州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陶杰

  

  电 话:2275765 传真:2273820

  

  邮 箱:lzswjbgs@163.com

  

  附件:泸州市主城区再生资源网点督导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泸州市主城区再生资源网点督导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明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泸州工商局、市规建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政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任晓波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督导工作的日常事务与协调。

  

  市上成立三个督导组分别督导三区再生资源网点整治工作。

  

  督导一组:负责督导江阳区

  

  组长单位:市城管局

  

  副组长单位: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

  

  督导二组:负责督导龙马潭区

  

  组长单位:市商务局

  

  副组长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建局、市财政局

  

  督导三组:负责督导纳溪区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副组长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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