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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鲁农药字[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6-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6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0年夏季全省农药市场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0年夏季全省农药市场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鲁农药字〔2010〕12号)


  

  各市农业局(农委):

  现将《2010年夏季农药市场监督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2010年夏季全省农药市场监督检查方案

  


  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推进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我省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保护农民利益,按照2010年农药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于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夏季农药市场监督检查。现将此次检查方案明确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6月6日至12日。6日下午各小组成员自行赶赴目的地,7日至11日上午检查抽检,11日下午检查组全体成员返回省所集中,12日上午十点前将所抽样品送质检科后进行情况交流。各小组在检查期间要完成检查情况汇总和检测委托协议书的填写。

  二、检查区域

  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淄博、东营、滨州、日照、济南、德州、莱芜等11地市。

  三、检查重点和任务

  1、以乡镇农贸市场为重点,重点抽查涉嫌存在问题的产品,每市抽2个县,每个县选择1-2个乡(镇)。

  2、抽查200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蔬菜、果树、玉米用农药产品180个,其中第一、二、三组每组抽45个样品,第四组抽35个样品。

  四、检查组分工

  检查人员由省农药检定所和部分市地农药检定所(监督管理站、执法支队)派人组成,分成4个小组分别展开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组号

检查

市地

检查人员

联系人

第一组

青岛烟台威海

 

组长:王守宽

成员:李洪刚

 杨 明

车辆:济南解决

青岛:刘思成

 

烟台:梅福杰

 

威海:林吉秋

 

第二组

 

淄博滨州东营

 

组长:姚海军

成员:张荣全

 王传祥

车辆:省药检所解决

淄博:李开松

 

滨州:刘玉和

 

东营:朱全顺

 

第三组

潍坊日照莱芜

 

组长:于世涛

成员:于志波

 李志强

车辆:省药检所解决

潍坊:李居平

日照:刘美昌

莱芜:吕华

第四组

济南德州

组长:楚伟

成员:孙敏

 郭元成

车辆:潍坊解决

济南:刘继淮

德州:陈志星

 



  五、有关要求

  (一)抽样过程中应注意:

  1、抽样人员在填写样品抽样单时,其内容必须与所抽产品标签完全一致,尤其是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登记证号等内容不得有误。

  2、在企业车间抽查的,一定要说明是成品,且将该产品合格证附在抽样单上。

  (二)此次检查不进行合格率排队, 重在发现问题,先初步判断标签有问题的,再进行抽样。要求被检查地方的执法人员积极配合,不得为企业、经营户通风报信。一旦发现,通报批评。

  (三)被抽检的农药产品(包括质量和标签),以省农业厅名义封样,由所在市农业局做好笔录,以备处置。质量样品带回济南检测。

  (四)农药标签判定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标签不合格:

  1、假冒、伪造、无农药登记证号或产品不在登记有效状态的;

  2、擅自扩大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的(包括擅自推荐的);

  3、未标明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的;

  4、未标明毒性标识或毒性标识与农药登记不符的;

  5、未标注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

  6、产品商标、农药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剂型等内容的标注不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的。

  7、其他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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