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经信生产函[2010]1360号
【颁布时间】 2010-05-31
【实施时间】 2010-05-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7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全国物流办关于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全国物流办关于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意见的通知

  (粤经信生产函〔2010〕1360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全国物流办《关于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是我省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重点工作,是《广东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之一。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对制造业和物流业转型升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

  

  二、树立典型。请各地在工作中集中力量培育一批不同行业、不同生产方式的示范企业,并注意发掘和总结成功经验,及时报送我委(生产服务业处)。我委将适时召开全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工作会议,以推动全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取得新成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