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中医药局
【发文字号】 苏中医综[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5-27
【实施时间】 2010-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5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中医综〔2010〕28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中医单位:

  

  201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积极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下发了《2010年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10年全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若干意见》,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一)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若干意见》。着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着力宣传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策划各级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重点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视支持,以及为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出台的新政策、采取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

  

  (二)认真总结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宣传中医药行业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中医药工作不断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努力拓展中医药宣传领域,积极宣传中医药的科学文化价值、历史贡献和发展成就,大力宣传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特色和优势,广泛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大力宣传中医药行业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发挥中央、省级媒体的资源和品牌优势,积极开展合作,创新传播载体,在有社会影响力的报刊、杂志、政府网站、知名商业网站等媒介上开设专栏普及中医药知识。结合我省中医药工作重点,组织系列宣传报道活动。

  

  (四)加强中医药新闻舆情监测。及时准确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有关中医药的新闻信息,为中医药政策的制订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不断提高引导和驾驭舆论的能力。

  

  二、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

  

  (一)积极探索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长效机制。2010年9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开展全国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周活动,对“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并启动为期三年的“中医中药中国行?d?d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同时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届时根据活动要求,认真把各项活动组织开展好。

  

  (二)继续推进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加强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管理和利用,对6个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进行指导,对成绩显著的基地予以认定。

  

  (三)认真实施2009-2010年度“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各市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我局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积极研发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培养造就一支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7-9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成督导组分赴各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各市各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活动,保证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四)积极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继续做好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积极主动向先进地区或单位学习借鉴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将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与中医药事业整体发展相衔接,通过加强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使中医药特色优势得以进一步体现和发挥。

  

  三、围绕中医药工作中心,加大新闻宣传力度

  

  (一)努力增强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旋律,及时准确地报道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对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工作、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中西医结合工作、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等进行重点报道;大力宣传中医药在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中医药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的新进展;宣传中医药在对外交流与合作中的新突破;大力推广社区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普及中医药防治疾病的知识。

  

  (二)注重提升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效果。围绕中医药重点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中医药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中国中医药报》江苏记者站管理,加大信息宣传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中医药信息宣传工作的水平,为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有利氛围。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