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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郑人社办[2010]50号
【颁布时间】 2010-05-27
【实施时间】 2010-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67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2010年省十项民生工程责任处室的通知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2010年省十项民生工程责任处室的通知

  (郑人社办〔2010〕50号)


  

  局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明确2010年省十项民生工程责任单位的通知》(郑办文〔2010〕18号)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0年河南省十项民生工程责任单位的通知》(厅文〔2010〕13号)要求,对我局承担省十项民生工程责任单位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解

  (一)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1.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推动全民创业,确保全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7万人,其中通过加大投入,开发公益性岗位1万个,帮助困难人员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主办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2.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10万人,专业技能培训5万人。

  主办单位:农村劳动力工作处

  3.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47亿元。

  主办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二)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1.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幅度不低于全省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0%。

  主办单位:养老保险处

  2.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对试点县(市)区60岁以上自愿参保的农村居民,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财政补贴。

  主办单位:农村社会保险处

  (三)优先发展教育

  1.继续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在全市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主办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2.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杂费。

  主办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四)着力提高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支付比例。基本解决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

  主办单位:医疗保险处

  2.实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培养200名研究生、2000名本科生、2000名专科生,免费轮训20000名注册乡村医生。

  主办单位: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大分办)

  二、有关要求

  (一)各处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承担的工作任务尤其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和难点问题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领导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一件一件地推进,一项一项地落实。要结合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推进机制,设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落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狠抓工作落实。

  (二)各主办单位要将工作目标量化、工作措施细化,明确责任人员、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制订规范的办理程序、办理细则和办理标准,要结合我局实际将目标任务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

  (三)各主办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络和上报工作,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主办单位分别于6月27日、9月26日、12月17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十项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建议。

  联 系 人:郏燕

  联系电话:67185581

  

  附件:郑州市落实2010年省十项民生工程督查工作台账(略)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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