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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办办[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3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农业部和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公开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农业部和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公开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农办办[2010]43号)


  

  农业部和农业部办公厅文件是我部信息公开的重点。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确保我部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根据《农业部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要求,最近办公厅启动信息公开仲裁机制,会同人事劳动司、驻部监察局等有关司局,对2010年上半年印发的农业部和农业部办公厅文件的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各司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中心任务,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落实公开责任,突出抓好农业部和农业部办公厅文件的主动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特别是通过这次检查,及时纠正应公开而未公开文件28件。截至目前,各司局主动公开农业部和农业部办公厅文件共计586件,确保了我部信息主动公开率继续保持100%。从上半年部厅文件公开和这次检查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公开意识明显增强。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各司局深刻地认识到公开透明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目标,信息公开是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有力举措。上半年,大多数司局能够将信息公开融入业务工作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积极做好部厅文件的主动公开。经管司、财务司、国际合作司、科技教育司、农垦局等5个司局,加强源头管理,严把拟稿关、审核关,没有发生应公开而未公开的现象。

  

  二是制度执行扎实有力。各司局在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法》的基础上,根据《农业部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都制定了相应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特别是人事劳动司、政策法规司、农机化司、畜牧业司、兽医局、乡企局、渔业局、监管局等司局,健全公开审查机制,落实公开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信息公开重点突出。各司局根据年初制定的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切实抓好关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想要的信息公开。办公厅对《农业部情况通报》的公开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及时将部领导重要讲话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和《农业部公报》上予以公开。市场司把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信息及时予以公开,以促进产销衔接,稳定市场价格。财务司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部署要求,积极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计划司将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实施、监督检查及招标采购等情况适时予以公开,切实将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种植业管理司加大农业生产、抗灾救灾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切实抓好农业和粮食稳定发展。

  

  四是整改落实及时有效。各司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上半年信息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主动纠正应公开而未公开文件20份。在收到仲裁处理意见后,有关司局再次进行了认真研究,及时将应公开的8份部厅文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开,对不应公开的部分文件也提出了充分的理由。

  

  在充分肯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也应当看到,主动公开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依法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关系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各司局一定要站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切实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监督权力、服务“三农”为主线,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做好部厅文件的主动公开。

  

  一要增强公开意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基本要求和具体规定,坚持依法公开、依法保密,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要落实公开要点。紧紧围绕部党组提出的“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中心任务,并结合各季度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完善落实下半年信息公开要点,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信息的公开力度,扎实推进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公开和财政预算公开。

  

  三要完善公开机制。准确把握和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澄清机制及涉农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扎实做好农业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澄清不实虚假信息,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主动权。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将日常监督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电子监察作用,以监督促提高,以检查促整改。在完善定期检查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切实做到事前提醒、事中督办、事后检查,确保各项法规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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