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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水利部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3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水利部关于做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总结的通知

[接上页]
(三)农村水电现代化建设(如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自动化和信息化管理)的图片;

  (四)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保护生态、改善环境等方面的图片。

  四、建设总结调查表

  各省和各县要填写建设总结调查表,"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总结调查表共7张(详见附表,表格可从http://www.shp.com.cn下载)。建设总结调查表的数据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数据(可根据现状值进行推算)。

  各省要对各县的 "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总结工作加强指导,对报送的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全省及各县的总结报告等材料于2010年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我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 系 人:程骏

  联系电话:010-63202593

  电子邮箱:chengjun@mwr.gov.cn

  

  附件:全国“十一五”电气化总结调查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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