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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
【发文字号】 中青办发[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4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0〕7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进一步提高团内统计工作水平,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团基本信息,更好地服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2009年团中央组织开发了“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选择部分省份、先后三次进行了实地测试。该系统自2010年起在全团范围予以推广使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基本情况

  

  “系统”由“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采集系统”两部分构成。其中,“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在团中央的服务器上,可对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全国团员情况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数据采集系统”为单机版软件,分为“基层团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和“团的领导机关数据采集系统”两个版本,可实现对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全国团员信息的采集。

  

  “系统”的运行流程是:地方团组织使用“数据采集系统”对团的各类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并将采集到的数据信息按团的组织隶属关系逐级进行上报;团中央使用“信息管理系统”汇总全团上报信息,建立共青团基本信息库,并对全团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和统计分析。

  

  “系统”克服了原有团内统计软件只有统计信息、没有具体人员信息的缺点,可通过采集全团原始信息获得第一手数据,准确掌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全国团员的基本情况;同时能够有效降低基层填报的难度,减少信息填写的随意性,提高数据统计的准确性。

  

  二、工作任务

  

  1.进行工作部署。省级团委根据“系统”运行流程,按照层层部署的方式,为本地区(系统)的各级团组织设定组织代码,向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和基层团组织下发软件,传达“系统”推广使用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2.开展工作培训。今年2月上旬,团中央就“系统”的使用专门召开了集中培训会议,各地要逐级组织开展“系统”使用培训工作,帮助负责团内统计工作的各级团干部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办法和信息录入维护标准,熟悉相关工作流程。为了帮助各地掌握有关工作要求,团中央专门制作了培训光盘下发各地,各地也可登录中国共青团网站在线观看。

  

  3.完成数据采集。摸清2009年度本地区(系统)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系统”信息录入维护标准进行数据采集,最终通过层层上报文件的方式将数据汇总至团中央。

  

  三、工作安排

  

  1.3月10日前,完成对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基层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和培训;4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系统)内各类数据信息的采集工作;4月15日前,将有关数据文件报团中央。

  

  2.考虑到工作的延续性,2009年度团内统计工作将采用“新老软件并行”的办法。各省级团委在使用新的数据采集软件的同时,要继续按照既定安排,使用原有的团内统计软件做好2009年度团内统计工作。2010年度以后团内统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3.为避免人力、财力的浪费,各地不要再重复开发同类软件。已自行开发团内统计软件且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的,若继续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系统”的信息录入标准进行必要调整,确保相关数据口径一致。

  

  四、工作要求

  

  1.保证数据质量。基层团组织直接负责采集各类一手信息,承担着整个数据采集过程的绝大部分工作,要严格依据信息录入维护标准,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2.确保信息安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建立规范的安全保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有条件的要使用专门的保密电脑进行数据操作,防止数据资料泄密。团的领导机关在向上级组织报送数据时,必须采用光盘报送的形式,不得使用互联网、非保密u盘等介质进行数据传送,确保信息安全。

  

  3.加强工作督导。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层培训的原则,层层督促工作进度,加强技术指导。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数据不实、弄虚作假,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确保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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