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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九)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室。 (一)秘书科 负责办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国有资产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涉侨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外事侨务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外事侨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担友好城市及其他友好关系的审核、报批、管理工作;承办来我市采访的外国记者有关事务;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外事科 负责全市外事工作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接待来访的国宾、党宾及其他重要外宾;办理市级领导人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市直部门和各县区的外事活动;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协助我驻外领事机构处理境外保护案(事)件;负责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代办市内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有关领事认证事宜;负责审核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赴港澳的事项;拟订市级领导人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并办理报批事宜;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县区出国(境)工作;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侨务科 负责全市侨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承担维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的协调工作;负责归侨侨眷的身份审核工作;协调指导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物资和款项的审核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侨务信访工作,组织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活动,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和服务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负责需请市领导会见的重要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报批工作;负责海外侨团、侨领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宣传工作;负责协调涉侨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3名,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