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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5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布《四川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州工商局,扩权试点县(市)工商局:

  

  为了促进我省茶叶市场交易顺利进行,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茶叶买卖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有关合同示范文本制订、发布的规定,经过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我们制订了《四川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发布。

  

  希望各地结合合同指导服务工作,积极推广使用,特别是“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要率先使用,作好示范。使用中注意收集对本示范文本的意见,及时反馈省局。

  

  省局将在“红盾网”公布该示范文本,各地也应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该示范文本,为当事人提供免费下载服务。

  

  附件:《四川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ch-01-1001编号:______

  

  
四川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买受人:

  出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品名、品牌、产地、等级、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品名

品牌

产地

等级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正 ¥ 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本合同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为国家行业地方企业其它标准,标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属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一并提供相关认证证明。

  按样品质量验收的,双方将样品封存保管。保存方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以保证样品的品质。

  第三条  包装及费用

  1、包装材料:_______,规格:_________,执行标准:_______。

  2、包装物的提供与费用:包装物由___人提供,费用由___人担。

  3、包装物回收:回收不回收

  第四条  运输及费用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种方式履行:

  1、买受人提货。

  2、出卖人送货,费用由___人承担;

  3、出卖人代办运输,费用由___人承担。

  第五条  交货、验收和异议期限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2、验收:当面验收检验验收。按样品当面验收的,不排除买受人检验并提出异议的权利。检验验收的,为交货之日起__日内。超出该期限的,为已验收。

  3、异议期限:当面验收后__日内提出异议。超出该期限的,为无异议。检验验收的,为检验期限届满之日起_日内提出异议。超出该期限的,为无异议。

  第六条  退换货

  1、在异议期限内,买受人有证据证明货物存在品种、质量差异的,出卖人按照买受人的要求予以退换货;

  2、在异议期限内,买受人有证据证明货物数量不足的,出卖人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在__日内补足;

  3、在异议期限内,买受人拒绝出卖人多交付的货物的,退回出卖人。买受人接收多交付的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支付价款。出卖人放弃的除外;

  4、异议期限内无异议,异议期限届满后,双方均不承担有关品种、质量、数量差异的责任。

  第七条  提前或者延迟履行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请求对方提前或者延迟履行的,应当在相关期限届满__日前提出。对方接受的,按新的约定履行;对方不接受的,按原约定履行。

  第八条  定金、预付款或者其他担保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__日内,由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定金(≤本合同总金额的20%)预付款______元。收取定金的,买受人违约,不予返还定金;出卖人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约定,由___人向___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保障债权实现。担保合同另行订立。

  第九条  结算、支付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种方式结算:

  1、一次性结算。交付完毕,买受人在异议期限届满之日起___日内全额支付合同总价款;

  2、按批次结算。分批交付的,买受人在异议期限届满之日起___日内支付该批次货物价款;

  3、按期间结算。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每__月__日为双方结算日。买受人在结算日起__日内支付当期价款。结算日在异议期限内的,异议期限内的货物价款转下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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