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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市爱卫办[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5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苏州市2010年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1.有条件的市、区积极争创省级或国家级“行动”示范县区、落实苏州市“行动”示范乡(镇)和“行动”先进村建设任务,已建成的各市、镇、村要完善长效管理。

  2.大力普及《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或《江苏居民健康读本》)的相关知识,加强健康宣传资料入户宣传。有条件的县(市)积极组织和参加全国农民健康知识竞赛。

  3.采用农民喜闻乐见、参与互动的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知识普及,广泛宣传“行动”标识和10条“行动”核心信息(核心信息见附件),大力营造“行动”工作氛围。

  4.乡镇医院、村委会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中小学按照“农民健康工程”要求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月更新1期宣传内容,;医生要开展有针对性健康教育工作,认真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播放健教vcd片和电视节目,组织村民参加防病知识讲座。

  (四)全面强化各类人群的健康教育

  根据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全面强化各类重点场所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特别是要深入开展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和慢病防制知识的健康教育,积极推进健康促进干预项目。

  1.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 认真落实《苏州市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依托建设健康城市,深化、细化“健康社区”试点建设,积极实施“健康家庭”细胞工程建设,资源共享,共同营造社区健康氛围,开展对《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落实情况的督查。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继续落实“六位一体”功能,按照《苏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加大健康教育硬件建设投入,建设健康自助小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3)街道社区健康教育学校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活动不少于8次。同时,要积极鼓励居民到网上“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szcdc.cn网站)进行健康素养学习和自测,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4)社区健康教育画廊每两月更新1期宣传内容,配合市、区开展以爱国卫生、疾病防制等为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2.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各项要求,认真落实《苏州市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学校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评价。

  2)继续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今年各地要有10-15%的学校创建成省级“健康促进学校”,特别要高度关注和探索民工子弟学校的健康促进工作。

  3)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到网上“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szcdc.cn网站)进行健康素养学习和自测,不断提高学生健康素养水平。

  4)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及其家长继续开展心理、营养专题健康教育活动和课题。

  5)今年继续组织高二、初一、小学年级学生到全市就近的健康教育园进行参观学习,在那里上一堂校外健康教育课。

  6)利用暑假组织校医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业务培训。

  3、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各地要进一步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认真落实《苏州市单位与场所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以各场所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为重点,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到网上“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szcdc.cn网站)进行健康素养学习和自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健康素养水平。

  2)积极开展省级“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创建试点工作,使工作场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卓有成效。

  3)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与健康教育培训,并组织职工定期进行体检。

  4)各场所单位应设立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定期更换。

  5)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普及率,发放《职业人群健康知识》读本或《职业人群核心健康知识》折页。

  4.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落实《苏州市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试行),深入开展院内、外健康教育,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年终考核。

  2)积极争创“健康医院”和“无烟医院”试点工作。

  3)结合医院实际,大力推进医生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处方发放工作,探索开展电子健康教育处方发放。

  4)积极开展医院视屏等信息化技术实施健康知识传播项目试点和“病友俱乐部”等形式的健康行为干预项目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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