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改革内容
| 目标与任务
| 责任领导
| 牵头处室(单位)
| 协办处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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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进一步完善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运行机制
| 扩大地票交易,2010年交易地票1.5万亩,力争达到2万亩,成交金额20亿元。将农村耕地、林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纳入交易范围,实现交易信息统一汇总和统一登记。完善地票收益分配机制和耕地置换按等级折算办法制度,确保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 董建国
| 土交所
| 规划处、耕保处
建设用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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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
| 选择重点园区,开展农村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分离改革试点,并认真总结,初步形成征转分离审批的程序设定、要件条件及监管措施体系;进一步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和多种途径安置方式,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 黄 强
| 建设用地处
| 规划处、耕保处、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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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力实施造地工程
| 探索与拓宽多元化的投融资土地整治筹资模式,加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力度,丰富和拓展土地整治工作内涵及外延;实施整镇整村的土地整治,争取将我市筛选的100个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纳入全国“万村整治”示范点;争取将三峡移民土地整治工程纳入库区后续规划;加快实施江北区五宝镇、潼南县崇龛镇国土整治项目,力争年内出初步形象。
| 周时洪
| 耕保处
| 国土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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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 选择试点区县,探索城市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以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用于非公益性项目(除商品住宅建设外)。力争年内有1-2个项目开工建设或投产。
| 黄 强
| 建设用地处
| 利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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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探索农民转市民土地房屋退出与利用机制
| 探索农民转市民相配套的农村土地房屋退出与利用政策,重点建立宅基地、农房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退出的合理补偿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家庭在城镇购房定居。力争通过试点,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
| 董建国
| 土交所
| 法规处、规划处、建设用地处、耕保处、权籍处、住保处、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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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 用好部里下达的周转指标,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组织,切实解决资金平衡问题,力争年内有2-3个项目区出形象。
| 胡长明
| 规划处
| 建设用地处、耕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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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国土规划体系
| 力争年内完成重庆市国土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启动国土规划重大专题研究以及《重庆市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区县和重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工作,推进全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争取开展100个村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
| 胡长明
| 规划处
| 土地勘测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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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
| 充分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加强地籍、房籍测绘工作,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进度,探索建立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 黄 强
| 权籍处
|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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