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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营口市农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营口市农机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设立营口市农机局,正处级建制,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农机发展方针、政策和行政性法规,拟订农机行业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推广农业机械化,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三)负责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和管理。 (四)贯彻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五)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行牌证管理,并受理其驾驶证的申请、考试和核发等工作。 (六)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投诉,负责农机标准化和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证管理工作。 (八)负责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九)负责组织新型农机具的引进、研制,以及农机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工作;指导农机行业对外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机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宣科)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系统单位资金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 (二)管理科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机的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农机发展规划;推广农机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和燃料供应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农机生产安全监理的协调工作。 (三)科技科 负责指导农业机械的结构调整和农机服务组织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机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农机行业对外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工作;编制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纪检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行使纪检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农机局机关编制12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正职1名,副职3名,纪委书记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3名,副职1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