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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填写各类表格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凡有现场招聘及委托招聘业务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均需填写《深圳市人才市场供求信息统计表》,可将以上业务的相关信息综合填写; (二)凡建有人才网站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均需填写《深圳市人才网站供求信息统计表》; (三)凡有高级人才寻聘业务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均需填写《深圳市人才市场高级人才供求信息统计表》; (四)凡有人才租赁及转让业务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均需填写《深圳市人才市场人才租赁及转让供求信息统计表》。 九、有关表格可以从互联网(网址:http://www.rsj.sz.gov.cn)下载。 十、本通知自2003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表1-表6(略) 2.全国人才市场供求信息分类标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