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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9.转发《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问题的复函》的通知(深社保发〔2002〕91号) 30.关于参保企业员工退休有关问题如何处理的通知(深社保发〔2002〕92号) 31.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电梯安装维修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模块化考核办法》的通知(深劳〔2003〕68号) 32.关于取消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劳〔2003〕81号) 33.关于废止《深圳市劳动年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劳〔2003〕155号) 34.关于印发深圳市再就业基地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劳〔2004〕19号) 35.关于印发《深圳市钟表装配工职业规范》的通知(深劳社〔2004〕3号) 36.关于台港澳人员在深就业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劳社〔2005〕165号) 37.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的通知(深劳社〔2006〕11号) 38.印发《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劳社〔2006〕38号) 39.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核查办法》的通知(深劳社〔2006〕41号) 40.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劳社〔2006〕75号) 41.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二十个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深劳社〔2006〕110号) 42.关于印发《深圳市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劳社〔2006〕140号) 为加强并规范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下称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以确保提高深圳市开展民办职业培训的质量,促进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深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具体文本请查阅《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年第42期,或链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