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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活动的组织 省成立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本次活动在省组委会的直接领导下,由我厅基础教育处组织指导,省电教馆承办,具体工作由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总编室。 七、其他事项 (一)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地级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 (二)本次活动作品制作具体要求及报送细则请参照中央电教馆《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教电馆[2009]82号) (三)本文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www.gdhed.edu.cn 及广东省基础教育信息资源中心网站www.gdedu123.com上发布,其附件不随正文下发。 (四)本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江南大道中233号广东省电化教育馆总编室 邮政编码:510245 电子邮箱:gddjzb@163.com 电话:(020)84409852、84447423 传真:(020)84414645 联系人:梁卓元、朱晓琼、李杭州 附件: 1.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领导成员名单 2.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清单 3.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及作品创作说明 4.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各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组委会领导成员名单 主任:朱超华(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 主 任:黄向群(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邵子铀(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处长) 吴惟粤(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主任) 彭红光(省教育信息中心主任、省电教馆馆长) 秘 书 长:许顺兴(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梁卓元(省电化教育馆)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电教馆总编室 附件2: 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市 报送作品清单 作品类别:
附:参加本届“活动”评选类项目的中小学校总数:所,占全市学校总数:%; 参加本届“活动”评选类项目的中小学生总数: 万人,占全市学生总数:%。 注:1.“作品类别”按《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中“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进行划分,包括:小学组电脑绘画、小学组电脑动画、小学组电子报刊、小学组网页、初中组电脑绘画、初中组电脑动画、初中组电子期刊、初中组网页、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高中组电脑动画(二维)、高中组电脑动画(三维)、高中组网页、高中组程序设计。每个分类要求填写一份表格。 2.此表要求使用excel制作,同时报送文字材料及电子文档。 附件3(正面): 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市级教育部门审核签章)
我(们)在此确认上述作品为我(们)的原创作品,不涉及他人的专利权或著作权。 我(们)同意“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合理使用我(们)的作品,并将其制作成《2010年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作品集锦》出版。 *注:未满16周岁中小学生,按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填写。 作者签名(不得打印或代签):1. 2. 2010年 月 日 附件3(背面): 作品创作说明
注:此表必须打印,一式一份;高中组指导教师限报一名;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4: 第十一届广东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各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2010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