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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8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我市勘察设计与测绘行业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为加强我市勘察设计与测绘行业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我委结合实际,对我市勘察设计与测绘行业有关信息公开下一步工作做出明确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在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国家和市委、市政府都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列为专项治理重点工作内容。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是“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非常重要的基础,是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效约束机制的重要前提,也是进一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政策的重要工作。

  二、信息公开工作

  (一)按规定,我委将2008年5月1日以后涉及到8家勘察、设计、测绘和建设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在我委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信息公开正常期限为一年。

  (二)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类型、企业注册号、企业名称、违法行为描述、违法行为类型、录入日期、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等基本违法信息。

  (三)今后行政处罚信息依此方式及时上网公开。

  随着我市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委也会将一些单位的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进行公开。

  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贯,强化行业标准、规范的学习,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增强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质量、安全、经营等内部管理办法,实现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我委将不定期开展勘察、设计与测绘行业专项检查,研究出台具体的诚信惩戒办法,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惩治勘察、设计与测绘单位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市勘察、设计与测绘市场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发展。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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