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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水利厅
【发文字号】 冀水资[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8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

  (冀水资〔2010〕5号 2010年1月25日)


  

  秦皇岛市水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审查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请示》(秦水〔2009〕227号)收悉。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对《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及用水定额,北戴河新区总需水规模3117.1万m3/a,其中水厂新增需水规模774.6万m3/a,需水规模基本合理。

  二、原则同意北戴河西部水厂及配水工程以桃林口水库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通过引青济秦工程输水。论证报告的水源保证程度分析成果合理,水量能够满足项目的用水需求,水质符合生活用水对原水的水质要求。

  三、论证报告符合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可作为取用水审批和项目审批的依据。

  四、你局要督促业主单位进一步完善节水措施与节水方案,配套建设ic卡智能计量、节水设施,并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该项目由我厅组织取水工程或设施验收。

  五、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批复文件的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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