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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皖价费[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9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皖价费〔2010〕12号)


  

  各市、县物价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收费年审工作,严格落实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充分发挥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在收费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2009年度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是收费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它为政府规范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以及准确掌握收费数据,加强和改进收费宏观管理,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此,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从全局从发,高度重视收费年审和统计工作,进一步充实收费年审领导小组和收费年审办公室组成人员,建立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做好详细周全的工作计划。要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承担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并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法。要继续围绕清费减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中心工作,把各种收费减免政策落实以及涉及民生的收费作为年审工作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把收费年审与价格监督检查、收费公示、收费许可证管理结合起来;实行普遍审查与重点审查、单位自查与上门抽查相结合;提供网站下载《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等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与财政、纪检、监察(纠风)、审计等部门协作,形成收费监管的合力,切实处理和解决收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为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收费环境。

  

  三、把握进度,提高质量。要在每年6月10日前上报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年度统计表和收费情况年度分析报告;9月20日前上报当年收费年审和统计工作总结。收费情况年度分析报告侧重于分析收费数据变化及原因,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工作总结要侧重于总结经验,为加强和改进收费管理基础工作服务。

  

  市级价格部门要掌握本市所辖县(市、区)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进度,要在抓好本级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的同时,检查督促所辖县(市区)的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情况。县(市、区)价格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制度,统计数据录入要正确、按时,杜绝源头产生的数据错误,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各地上报收费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要预留提前量,鼓励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提前上报,杜绝迟报。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收费年审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重点宣传工作成效。开展年审前,要适时召开各种形式的动员会、提醒会、发布会和培训会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年审影响;年审工作结束后,要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示年审情况、年审结果和本地主要收费统计数据,表彰规范执行政策的收费单位,警示违法违规的收费单位,强化社会监督。

  

  五、严肃纪律,严格考核。要认真遵守年审工作纪律,严禁借年审之机向被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吃拿卡要,维护物价队伍的良好形象。收费年审和统计工作完成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对照标准组织考评。省局还将适时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年审和统计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和表彰。

  

  附件:1.安徽省收费年审自查登记表(略)

  

  2.安徽省收费年审审查登记表(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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