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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9]436号
【颁布时间】 2010-01-25
【实施时间】 2010-01-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79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09年度崇明县粮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水务局关于2009年度崇明县粮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沪农委[2009]436号)


  

  崇明县农委、财政局、水务局:

  

  你们上报的《崇明县关于申请实施2009年度设施粮田建设项目的请示》(崇农农[2009]39号)和《2009年度粮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任务书》均已收悉。经专家评审后,原则同意。

  

  请你们落实好建设配套资金,按计划任务书的建设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和资金支出报帐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关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上报市有关部门。

  

  特此批复。

  

  附件:2009年度崇明县粮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表:

  2009年度崇明县粮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表

  
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3232亩,建设单位为向化镇3232亩
建设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1 、水泥道路平方米/公里22775/9.11 
2 、砂石路公里1.7 
3 、水泥干渠公里3.17 
4 、水泥支渠公里24.48 
5、地下渠道公里0.5 
6、平整土地1454 
7、渡槽181 
  8.路涵 道/米33/265 
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为517.12万元,其中:市安排资金465.414万元,建设单位自筹51.706万元。
建设期限 2010年12月底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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