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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1、建立“关中-天水经济区” 商标行政保护机制。按照《规划》中确定的核心城市内的航空航天、装备制造、资源加工、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实行商标注册补贴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申请注册商标,形成与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相对应的注册商标集群,提升创新能力。 12、召开西安市商标创牌维权协作网研讨会,总结交流商标维权保护经验,完善工商机关与企业联手打假维权协作机制。加强与西部地区商标行政保护协作网的联系,充分发挥区域性商标保护协作网的作用,协助商标企业开展省外、市外、乃至境外打假维权,扩大保护区域,降低维权成本,进一步提高商标执法办案的效率。 三、以服务提升管理落实为宗旨,加大实施商标战略的指导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3、坚持一手抓商标监管执法、一手抓商标发展服务,引导企业积极实施商标战略。把提高商标注册申请量作为工商部门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继续实行申请商标注册目标任务责任制和申请信息季度通报制。2010年,全市新申请商标注册不少于4000件。将申请商标注册的任务下达到各分县局,分解落实到各工商所,实行专人定向指导、全程跟踪服务。 14、继续实行省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培育计划任务制。2010年,全市计划培育西安市著名商标80件左右,计划培育陕西省著名商标50件左右,计划申报中国驰名商标4件左右。将培育省市著名商标的任务下达到各分县局,分解落实到具体工商所,实行专人定向培育、全程跟踪服务。 15、完善西安市著名商标认定工作,重点在我市的高科技企业、文化、旅游、名优特色农产品、老字号中培育认定西安市著名商标,对已经获得西安市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在同一产品上无特殊需要不受理新的认定申请;试行企业自行申报与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认定机制,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推荐申报著名商标企业,进一步提高认定质量。 16、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家工商总局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培育措施,加大保护力度,加强商标品牌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力争使我市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17、加大对出口企业的商标服务工作力度。引导出口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运用商标品牌战略提高知名程度,争创驰著名商标和出口品牌,拓展国际市场,优化外贸结构,增强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 18、进一步加大商标富农工作力度。深入推行“一所一标”工作制度,每个乡镇工商所每年要帮助辖区内的农民、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一件商标,并纳入目标任务,年终考核。各分县局要积极联系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每年指导辖区内的农村经济组织或协会申请注册1件特色农产品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2010年,全市申请注册农副产品普通商标不少于60件、帮助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产品品牌带动战略,扶持培育6-8件绿色、无公害、老字号、名优特色农产品著名商标,带动农民致富。 大力推广“公司+商标+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特色农产品协会+证明(集体)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运用农产品商标增产增收,充分发挥商标在统筹我市城乡协调发展中的推动作用。 加大农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农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对农民、涉农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特色农产品协会提出的商标侵权投诉、举报,在本所辖区的当天受理、现场办理;在本区、县辖区内的3天内办理;涉及全市范围的5天内办理。 19、建立商标服务工作机制。每个工商所确定1名商标服务指导员,将商标服务的责任明确到所、落实到人。坚持向企业发送《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制度,建立《驰著名商标企业联系卡》,主动到商标企业上门服务。积极借助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商标监管执法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代理、助手、桥梁作用,完善以企业经营户为主体、以工商部门为主导、商标代理机构参与服务的商标注册创牌维权 “三方联动”工作机制。 四、务求实效,狠抓落实 20、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加强商标执法办案工作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把强化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列为各级工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市场主体、服务消费者的主要抓手之一,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市局下达的商标监管执法服务任务分解落实到工商所,加强组织领导,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强化监督指导,狠抓检查落实,严格年终考核。各工商所都要配备商标专管员(即商标服务指导员),充实商标监管执法服务力量,研究制定配套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各单位于2010年2月5日前报市局商标处备案。 附件:2010年各分县局商标监管执法服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